关于建议黄石市各级公安机关给出书面报案回执并限期结案的公开信
黄石市公安局
br/> 长期以来,黄石市的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一般不给予任何已经立案书面回执。结果可能是:个别警查办案随意性较大,甚至为所欲为,过了几年案件就不了了之,个别严重的甚至说“我们没有接到报案呀!你什么时候报过案?”这里就不举例说明了,有的案例举出来,任何人看了都要骂人的!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主要有四点愿望:第一、以深化创建平安黄石为主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第二、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基础工作发展的后劲;第三、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第四、切实提供破案率。给报案者一个书面的回执,是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体现,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为此,我给黄石市的公安机关提一个建议:希望对人民群众的报案都给予一个书面的报案回执,回执上记录接报案件编号、报警人姓名、居住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报警时间、事由、主要内容、接报部门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接报人签名、联系电话、市局警务督察电话、填写时间等。甚至可以给一个语音查询案件进展的号码,让报案、举报、控告人随时可以查询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以上表格全部通过电脑将市局、分局、派出所联网,随时打印出来,加盖派出所或者分局(县市局)、市局的公章,交给报案人一份,以便跟踪查询。也好督促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当然,对于当场结案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提出要求的,也可以不需要回执。如果案件移送其他分局(县市局)或者派出所,则给当事人发送一份《移送案件通知书》,让群众知道案件的去向。
人民警察的工作固然非常幸苦,但是为什么老百姓长期以来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还是不满意呢?主要表现在这些细节问题上!希望黄石市的公安机关把书面告知立案情况这件好事做好!既为黄石人民创造一个平安的生活环境,也为外地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希望黄石市的全体人大代表关注这件事情,看公安机关落实的怎么样!大家说好不好?
希望黄石市公安局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黄石市民
200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