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无奈
自从2005年12月24日发生车祸到现在,我一直生活在噩梦和阴影底下。
我是2005年12月24日晚上从黄石坐稳得福公司的记程车到河口的途中发生车祸的,幸运的是我躲过一劫捡回一条命,不幸的是手指残疾的我,到现在仍然有大部分的赔偿金未拿到手。致使,车祸在给我工作带来影响的同时也深刻的影响到了我的生活。我的车祸官司从2006年一直持续到2008年才有结果,但是其中的一位责任人(在有房有车的情况下)还没有履行判决。在多次协商以及对方威胁未果,只得申请强制性执行。于2008年6月9日在中院的要求下我一次性缴纳1000元所谓的房屋评估鉴定费。多次询问下都没有能解决问题,难道在一个法制社会就那么难以解决一个小小的车祸问题吗?我很冷心很凉。谁能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