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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秋水 - 2008-5-30 14:36:00
本人去年借给弟弟朋友7000元整,当事人开了借条给我,当时借钱时承诺半个月内还款,结果至今未还。而且他开的借条用的红笔写的,名字我还无法确认是他本人的真实名字(当时让我弟弟把借钱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给我,我弟弟没拿来)。请问我通过法律途径能要回我借出的钱吗?
淋漓尽致 - 2008-6-3 23:28:00
首先要确认借条是否债务人本人所写,并且身份清楚;如果是债务人本人所写,你可以向债务人催讨借款。如果不还款,你可以自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的第二日算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80723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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