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明珠 黄石人 黄石论坛
lgqben - 2008-5-9 17:47:00
请问各位::目前,每平方1600元能买到黄石港区哪里的房子?
yourzq - 2008-5-9 21:38:00
不知道你要买新房还是二手的?新房的话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了~~~
VIP10086 - 2008-5-11 22:59:00
在黄石这个发达城市可能不行,但是在欠发达地区乡镇惠州你能买的到!还是崭新的商品房!
大帅哥 - 2008-5-12 5:26:00
:) 东莞和中山可以 .厦门也可以...还有汉中
g7733 - 2008-5-12 13:13:00
:D :D :D ~~~~楼上的太有才了
hmzsl - 2008-5-15 22:31:00
那一片挺多的啊!14路终点站那花湖水厂不是有个什么项目是1380吗?还有天方百花园的正西几百米处马上要兴建一个大型小区1400,当然到时开盘了可能要涨的,楼盘名字叫三江共和城,全电梯房小区。
creaym - 2008-5-16 20:42:00
龙城?盛景?还是哪里,1380是不可能的了,有谁能够买得到起价的房?呵呵呵,广告营销的手段而已。三江共和城的项目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开始,主要是一个团购项目,你讲的是团购价,估计再买也没有那样的价格了。
hmzsl - 2008-5-16 21:04:00
楼上的我把三江的房转给你如何?
creaym - 2008-5-16 21:08:00
谢谢,我不太看好三江的房子,据说那个项目还存在一些问题。
songhuadan - 2008-5-17 19:37:00
说实话,现在来起价的房子没了。但是早一个月来排号都有。最后一套起价房子是在4月底排出去的。我们房子一户只排一个号。现在最便宜的是1400左右的9楼(顶楼)。
不过先声明,盛景的房子不是什么黄石港的,广告宣传单上这么写而已。我一直如实告诉客户,我们的房子是花湖开发区的。花湖里面所有业务员卖的房子都是花湖开发区的。都是鄂州的房产证。
只不过我们房子其他配套如水电都是黄石的,比起过了迎宾大道用的不知道哪的电好多了。我去年搬过来都有过几次大停电的经历了。而且最讨厌的是装网线比黄石贵多了。手机在这还漫游,不得不每月交5元三地无漫游才吃得消。交通也多几趟公交。缺点就是周边配套有点花湖里面06年的味道,还处在初级阶段。不像里面自去年9月还是10月金庄开业后热闹多了。
songhuadan - 2008-5-17 19:43:00
补充一句,楼主想买黄石港的房子,就看看地图,迎宾大道以南,大泉路以西那才是黄石的地。相反方向大部分是鄂州的地。我们房子与交警五大队隔的那堵墙就是鄂州与黄石的分界线。你在那摔一跤头在黄石脚还在鄂州。
徐枫 - 2008-5-18 11:22:00
1600不可能在黄石港买到房子
lgqben - 2008-5-18 19:33:00
:~:? :? :? :?
荷叶青青 - 2008-5-18 20:47:00
我打电话问了盛景的售楼人员,说是现在只能排号,排号要交一千元钱,但交了一千元钱却不能保证价格,说是要等到开盘后再能确定价格,现在只是订,订房却不能订价,这叫什么回事,大家不用去了,是骗人的!
songhuadan - 2008-5-19 9:53:00
楼上的朋友,请弄明白什么排号.排号只是排个队,不想买房子可以随时把一千元退回的.要想把价格定下来是交纳首付款才能把价格定下来。你要想订下价格就考虑交定金。数额为总房款的至少30%。
一个是订金一个是定金。排号的1000元是订金,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只作为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因此,购房者签字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要写错,否则到时后悔不迭。
songhuadan - 2008-5-19 10:24:00
排号者所拥有的权利是在价格变动前能优先得到我们工作人员的通知。而且在排号者在开盘的时候能保证在约好的价格区间内买到房子。没排号的,在开盘时买房子就要多掏钱了。
荷叶青青,你要想定下价格,请考虑首付。但是现在房子要月底才能打完桩,你现在肯定不愿意先定金。你愿意首付我们也不能收。现在最稳妥的方法就是先排号。那么有任何价格变动都会提前得到通知。
你的立场肯定想早点能定下价格,但是订金这种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形式无法给予双方一个牢固的保证。尤其是如今KFS相对购房者更像上帝的时代。但是交了定金又害怕成了羔羊。这个还真不好说,我只能说两相其害取其轻,世界上没有又便宜又完美的房子。价格上的低廉是牺牲了其他方面得来的,比如绿化,再比如房间距。1000以下的房子不是没有,去看了下,楼与楼之间搭块2M长的木板过去不是问题。自己带上眼睛去看实际的。
最近很是郁闷,很多客户老实和他们说明房子情况结果把人当空气。被其他售楼员一忽悠,什么什么的就跟去了,回来生老大的气,上16路就走了。前天居然有位看起来蛮有学问的先生相信某(老总不让我们攻击其他楼盘,我们不说其他楼盘的是非)楼盘的说法,他们楼盘规划是5000亩地……我当时就当机了:-|
下面是定金的解释: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定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此外在选择赔偿时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其一。
qmh520 - 2008-5-19 19:49:00
你在开玩笑吧,厦门的房子中山的房子2000多???哈哈笑死我了,没出过门的人。。。。我只能笑,现在广东很多很一般的乡镇房价都上3000了!!!
songhuadan - 2008-5-25 20:04:00
那还用问吗?和我们楼盘一块地.都是花湖的.
fengjun - 2008-8-26 22:11:00
黄石港区的房子现在基本上都涨到三仟了,我有牛尾巴买的,都已经是三仟五了.
fengjun - 2008-8-26 22:11:00
黄石港区的房子现在基本上都涨到三仟了,我有牛尾巴买的,都已经是三仟五了.
cswg911 - 2008-9-5 20:17:00
听说三江共和城马上要动工了,可以去看看!
非常道 - 2008-12-3 13:21:00
再到09年12月份,黄石哪里都能买得到
RYUULIWIE - 2008-12-3 22:44:00
09年12月份广州可能买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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